2、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级合格证书,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3、工作业绩与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本单位、全系统监管改造制度改革,推行创新罪犯管理教育方法,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一个单位或全系统推广。
(2)在监狱某方面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对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发挥关键性作用,得到省监狱管理局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或被同行公认为本专业的业务带头人。
(3)通过调研报告、建议书等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被省监狱管理局采纳并实施,取得显著效果。
(4)在监管改造领域,在全国率先取得先进的、重大的、效果显著的罪犯管理教育成果,并得到司法部认可及推广。
4、有以下体现学术、技术水平的论著或论文之一:
(1)高级专业人才正式出版罪犯管理教育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译著2部以上,其中至少l部为本人独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合著的,要求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中级专业人才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高级专业人才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
(四)劳教系统专业人才的选拔条件
1、初级资格评选标准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毕业,从事场所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场所管理工作5年以上;中级资格评选标准,大学本科学历(本专业大专学历),场所管理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场所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场所管理工作5年以上;高级资格评选标准为大学本科学历(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场所管理工作15年以上,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场所管理工作10年以上。
2、工作能力。具有丰富的管教(戒毒)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解决好管教(戒毒)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工作能力。高级资格专业人才具有培养初级专业人才和指导中级专业人才开展工作的能力,成绩显著。
3、工作业绩与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本单位、全系统劳动教养(戒毒)制度改革,推行创新劳教人员管理教育方法,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一个单位或全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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