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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内府发〔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紧迫任务。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推进标准化工作为基础,切实加强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足,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还尚未形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针对性
  要构建农产品安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行政执法体系,适时启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力争到2015年全市“三品”基地面积达120万亩,产品达90个,建设一批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培育一批地方品牌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及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100%纳入监管,农产品药残监测合格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增添措施,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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