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进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评审。由档案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派员组成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等进行严格的考评,以百分制标准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分以上)与不合格(74分以下)三个等级。对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项目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项目档案移交。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档案及验收工作;档案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提供咨询与服务,依法做好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发改部门要发挥在项目投资立项审批方面的职能,加强对项目档案的宏观管理,及时向档案部门通报重大建设项目及项目竣工名单;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将《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1)报市档案局,同时在审查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时,严格审查项目档案是否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及时申请项目档案验收。
(二)严肃纪律。对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的,一律不能通过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对未经档案专项验收的项目,一律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发改、档案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对因组织领导不力,重视程度不够,造成项目档案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凡涉及有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请将《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责任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30日前报市档案局(联系人:王强、谢宗锡,联系电话:2660797、13980184665、13980189662,传真:0825-2252227)。
附件:1.《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2.《重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档案责任人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动态表)
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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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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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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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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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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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概算总投资
| 万元
| 计划工期
| 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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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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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完成的单位或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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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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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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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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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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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和资料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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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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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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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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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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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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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档案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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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面积、档案工作其他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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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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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档案和资料数量(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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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数量
|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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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档案日常监督指导的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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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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