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8日,华西都市报刊登了“‘泸州最简陋的小学’老师危房办公,一刮风就往外跑”的文章,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舍安全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要求上来。各区县要站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校安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按照全市校舍安全建设规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定不移地打好校安工程的攻坚战,使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质量大幅提高,抗震防灾能力明显增强,从根本上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教育局和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所辖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要坚决杜绝个别学校继续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如果属于D级危房的且继续使用的,要立即安排师生撤离,同时封停并设警示标志或迅速拆除,在10月8日前将师生全部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上课和办公,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和完善防震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造册;对疑似危房,要及时请市、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鉴定,并编制规划改造方案实施有效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