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着力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实现创新发展

  (六)加强科技创新环境体系建设。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加速聚集国际性的高层次创新载体和国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和扩展国际发展渠道,建立起跨国界的合作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实现园区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联接和嵌入。鼓励苏州工业园区营造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创新制度环境,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国际化发展。

  (七)加强创新集群环境体系建设。鼓励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集群,重点发展高端光电制造集群、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集群、软件产业集群、融合通信产业集群、航空及汽车零部件集群、国际生物医药创新集群等6大产业集群。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实施创新服务倍增计划,加大引入和培育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力度。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发展集群创新网络,促进正式和非正式网络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八)加强创新型企业发展环境体系建设。鼓励苏州工业园区优化创业孵化环境,通过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国际“创业导师”制度、定期举办“科技创业论坛”等形式,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实施“瞪羚成长计划”,打造促进企业加速成长的环境。鼓励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扶持大型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引导和支持建立以大型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技术联盟、国家或国际产业标准联盟以及市场战略联盟,促进龙头企业通过海外上市、抢占国际市场、跨国生产或投资等方式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企业集团。

  (九)加强创新型资本发展环境体系建设。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促进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通过提供贷款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和购买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强化产业基金的功能,规范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有效运用100个亿的中新产业投资基金,积极设立专业化产业基金,促进重点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整合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引导科技企业加快股改步伐,促进有利于产业整体发展的参股、收购和兼并,激活区域内企业的股权交易。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加快科技金融的产品创新和人才培养,发展知识产权抵押、科技担保等新兴科技金融服务,建立和发展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评级和技术评级制度,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的生态环境。

  (十)加强创新型人才发展环境体系建设。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招纳和吸引相关技术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团队,加强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全方位利用高端创新人才。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强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建立国际化人才的发展环境,为归国留学人才和外籍人才提供招聘、认定、推荐、落户和核定绿卡资格等的“一站式”服务,加强多层次的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