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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9〕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
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极端重要性

  (一)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苏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当前苏州正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面对国内外宏观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市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又存在着资源约束加剧、环境负荷加重、人口压力加大等瓶颈制约。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其根本目的是要以苏州工业园区为引领,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努力将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苏州从整体上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开发区在苏州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开发区的转型升级事关苏州能否提升国际竞争力,事关苏州能否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前列。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其根本目的是要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的辐射作用,切实把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作为各级各类开发区的重要发展方向,着力促进开发区发展路径的战略性、根本性转变,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创新引领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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