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成员单位提议,报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综治办 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
工商部门 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重点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公安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旅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章刻制、印刷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营业性射击场所、爆破作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和运输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文化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城市燃气供应、城市供水经营、城市园林绿化、城市规划编制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 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批准)方可从事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以及动物诊疗、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