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甘农牧牧〔2010〕183号)
各市州畜牧(农牧)局,省畜牧管理总站:
今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了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办牧〔2010〕20号,以下简称《方案》),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畜牧业市场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我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整体来看,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普遍较底,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还比较多,一些养殖小区只是简单的“集中饲养”,一些规模养殖场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比散养的隐患还突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是提升我省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畜牧业转型的迫切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
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是2010年中央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农牧厅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是全省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第一年,根据农业部安排,结合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全省计划推荐申报15个部级“标准化示范场”,涉及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蛋鸡等主要畜禽品种。力争到2015年,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占规模养殖场总量的5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排泄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各地要明确发展任务,按照 “方案”部署,做好宣传发动、登记申报、技术服务等工作,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推动当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快速发展。
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要围绕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等“五化”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必备条件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要求,做好改造、补充、完善工作。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各地要坚持规模化与标准化相结合,硬件和软件建设相结合,创建典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阶段性创建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照《方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一是强化示范创建组织动员工作。要细化工作部署,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参与。二是抓好创建技术指导。省畜牧管理总站要按照全国畜牧总站的安排,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关键技术培训工作。各地也要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生产。三是严格考核验收程序。省畜牧管理总站要结合我省实际,对照农业部确定的评分标准,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我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场考核最低分数控制标准。7月底前省农牧厅将按照农业部确定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完成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考核工作。8月份,对合格的标准化养殖场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申报部级“示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