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方式
(一)各区(市、县)对辖区内“地沟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条块结合、各负其责。
(三)市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各区(市、县)、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实施重点指导。
五、职责分工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整治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二)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市督办督查局:督查各区(市、县)、各部门整治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四)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油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辖区内无证加工点。
(五)市工商局: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销售场所为重点,开展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粮油市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六)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以小餐馆、火锅店、快餐店、大排档、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贵阳市掺入 ‘潲水油’散装食用油检测标准》,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七)市商务局:制定《屠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启动全市屠宰场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负责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使用正规来源食用油。
(八)市农委:加大对饲料油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
(九)市城管局:制定《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启动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购、运输规范管理工作。
(十)市公安局: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含油废弃物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