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10〕32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医药卫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科学道德素养,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去年我厅与省科技厅等十部门,联合转发了科技部等十部门发布的《
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掀起了学习贯彻和营造良好科研氛围的热潮。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经我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组织开展医药卫生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加强科学道德规范和诚信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新的高潮。
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可以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和明德楷模教育,弘扬尊重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树立淡泊名利、不怕挫折、精益求精的学术风气。
三、请各地各单位将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及时进行总结并报我厅科教处,我厅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典型单位上报卫生部进行宣传报道。活动期间,我厅将组织抽查督导。
联 系 人:刘琳
联系电话:0311-85989865,传真:0311-85989754
电子邮箱:hebwstkjch@yahoo.com.cn
附件:河北省卫生厅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河北省卫生厅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医药卫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科学道德素养,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掀起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新高潮,特制定本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