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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42.高校在录取期间向我省增加计划应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
  43.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44.经国家批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高校才可安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期间,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必须经国家民委或教育部民族司批准,在规定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5.录取期间,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办增补所录取保送生和单独考试录取考生(包括小语种、第二学士学位、插班生、职教师资、少年班、单招高职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相应招生计划。
  十一、填报志愿
  46.2010年全省采用统一模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
  47.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如下,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00时。
  6月10日至18日,即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28日至7月3日,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在鄂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的志愿;
  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9月22、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48.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以中学组织为主,县(市、区)招办统一规划、确定本地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地点,并负责协调填报场所的管理和保障工作。
  省招办负责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规则,并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49. 考生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通过查询学校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录取规则、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慎重选择,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
  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录取
  50.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51.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省招办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2.高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要求,重视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保证录取期间的网络畅通和录取工作安全顺利。要加强与省招办招生现场的联系,根据我省录取工作进程,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和审核等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有序开展。由于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招办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在下一志愿开始投档后,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一志愿的考生档案。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院校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
  53.对所有已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54.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省招委关于做好湖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0〕1号)执行。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及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艺术和体育专业,中南民族大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本科专业、武汉科技学院的艺术设计(服装与表演、广告设计与表演方向)本科专业、江汉大学的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本科专业以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表演和影视表演专业实行自主招生,由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自行确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方案、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报省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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