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试点高校在鄂举办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2008年度、200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2010]3号)
在鄂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2号)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08年度、200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9]6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有关试点高校、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主办单位在我省举办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行为,加强教学质量监管,提高网络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于2010年4月对有关试点高校、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鄂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开展2008年度、200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的对象
有关试点高校经过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在湖北省内设立的63个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鄂设立的43个校外学习中心(点)。
二、年报年检的主要内容、方式和程序
本次年报年检的内容以《通知》中《自检要点》规定的内容为主,有关要求及程序参照《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开展2008年度、200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其中自检、数据年报环节由试点高校及公共服务体系举办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年检抽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试点高校及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三、年报年检的有关要求
1、教育部试点高校负责本校在鄂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自查工作。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分别负责所辖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鄂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自查工作。
2、有关试点高校以校为单位,汇总本校在鄂设置的所有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自查情况;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以校为单位,分别汇总中央电大在鄂设立的所有公共服务体系校外学习中心(点)自查情况,形成自检报告及相关材料,于4月16日前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以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