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推荐人选推荐表一式3份(贴照片);
2、被推荐人选个人资料:在省、市级以上各种学术评比、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有关证件、证书、奖状等复印件一式2份(省级的教学竞赛、评比应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该项竞赛、评比的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审核);
3、被推荐人选的教学活动、教学科研推广运用的录像带或光盘;
4、被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一式5份;
推荐对象要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二)。所有材料另存入计算机软盘(3.5寸)或光盘中,所有文字材料一律存为Word文档。
四、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推荐人员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罗金辉
联系电话:027-87328063,87328097(传真)
附件:1、“宋庆龄幼儿教育奖”名额分配表
2、“宋庆龄幼儿教育奖”推荐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宋庆龄幼儿教育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类 别
| 名 额
|
武汉市
|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或幼儿园园长
| 1
|
黄石市
| 幼儿园园长或幼儿教师
| 1
|
襄樊市
| 幼儿教师或学前教育教科研人员
| 1
|
荆州市
| 幼儿教师或学前教育教科研人员
| 1
|
宜昌市
| 幼儿教师或学前教育教科研人员
| 1
|
十堰市
| 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或幼儿园园长
| 1
|
孝感市
| 幼儿教师或学前教育教科研人员
| 1
|
恩施州
| 幼儿园园长或幼儿教师
| 1
|
合计
|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