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鄂教师[2010]6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关于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年度实施方案另发。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关于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造就一批杰出的教育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倡导教育家办学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以下简称“卓越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建立卓越教师校长成长机制为主要抓手,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名家成长规律,培养造就一批本地著名、省内闻名、全国知名的教育家型的教师和校长。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每年在全省遴选一批师德高尚且具有良好职业发展前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通过培训研讨、挂职跟岗、在岗研修、出国深造、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培养,不断增强职业理想信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强化教育理论素养,提升创新实践能力,为他们成长为教育家型的教师和校长提供良好的平台,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遴选条件
培养对象原则上从教育教学一线的特级教师、市(州)级以上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中遴选。具有农村中小学任职任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湖北名师、省级“十佳师德模范”和“十佳校长”,可直接入选培养对象。
(一)教师遴选条件
1、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教10年及以上,具有相应学段高级职称。
2、职业道德高尚、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专业前景和坚定的职业理想。
3、教育观念比较新颖、教学方法比较先进、理论功底比较扎实、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敢于创新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
(二)校长遴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