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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指省属高校为配合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而启动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总称。例如“ **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2.“分项目建设内容”:指“项目名称”中所建设的分项目名称。例如“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等,“分项目建设数”包含已被评为国家或省级“质量工程”的建设项目;
3.学校经费投入情况包括校级“质量工程”的投入和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投入,不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的专项资助。
4.本表的统计起始时间为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质量工程”建设的通知,截止时间为填表之日。
附件2:
****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
填报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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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发文单位
| 发文时间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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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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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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