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重新申报省直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冀农党委[2010]21号)
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厅妇女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推动我厅“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充分发挥广大妇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厅妇委会研究决定,对省直妇工委2009年授予我厅的20个“省直巾帼文明岗”(名单见附件1)进行检查确认。现将《河北省直妇工委关于申报省直巾帼文明岗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省直巾帼文明岗重新申报表、省直巾帼文明岗基本情况统计表各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于10月25日前报送厅机关党委。其中,省畜牧兽医局、水产局下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局党总支审核后统一报送厅机关党委,厅种植业下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厅机关党委。对不再重新申报的巾帼文明岗,将视为自动取消称号。
各有关单位可登录河北农业信息网(www.heagri.gov.cn)公告专栏下载通知和表格。
附件:1.2009年度省直“巾帼文明岗”名单
2.《河北省直妇工委关于申报省直巾帼文明岗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中共河北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0一0年十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省直“巾帼文明岗”名单
1、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河北渔业》编辑部
2、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务科
3、省畜牧局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4、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信息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