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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10]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让广大师生掌握基本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12日开始,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工作,成立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安全逃生演练教育的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把安全逃生演练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方案、落实课时、培训教师、保证时间、保障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把安全逃生演练教育落到实处。

  二、为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指导方案(试行)》(附后),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的、重点内容、活动时间及形式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方案》的要求,通过社会实践课、相关选修课、体育教学、健康教育课、课余活动及学生军训等方式,对广大学生进行安全逃生演练教育。

  三、结合我省学校实际,全省中小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以防地震、防火灾、“防水”(洪水、泥石流、溺水)、防劫持、“防空”(冰雪、雷电)为主要内容,时间确定在每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1月9日(全国消防宣传日)两个时段进行,两个时段所在周定名为全省中小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活动周内举办启动式、现场会等活动,并结合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校园网络、黑板报(墙报、橱窗)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模拟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帮助师生掌握基本的逃生避险知识和技能。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过程中,要做到“三全”,即做到学校全面开展、学生全体参与、教职工全员参加,将安全逃生演练技能和知识传授给每一位学生和教师,提高师生科学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要积极争取社会有关部门和家长的支持,做到“四结合”即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课程教学与课余活动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演练结合,时段教育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教育部门具体策划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使活动的开展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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