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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党委)、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值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落实。
  一、周密部署校园安全检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机房、实验室、财务室、警卫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防火、防水、防盗,严防发生各类事件,确保校园安全。
  二、精心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保证食堂饭菜质量,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文化生活,开放图书馆、阅览室以及其它文娱、体育设施,保证留校学生过一个健康、愉快、有意义的节日。
  三、各地各学校不得组织大规模集体外出旅游活动。
  四、严格落实骨干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地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双人双岗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要选派业务骨干担负国庆放假期间值班任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断岗、脱岗、漏岗,确保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检查了解值班情况,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对于国庆长假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要按既定要求,做到快报、快送、快处置。来不及文字报送的要先口头报告,随后再补报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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