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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表2: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表

  呈报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 推荐的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为技工学校的,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推荐的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为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4. 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普通中专□   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  

公办□     民办□

在校学生人数

 

教职工人数

 

校长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简要介绍(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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