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鄂教高[2010]10号)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教学工作,推动高校化学实验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和我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质量,我厅决定举办第三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与资源共享作用,展示我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的成果,提高大学生动手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思维方式。
二、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举办,三峡大学承办。省教育厅成立第三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专家组和竞赛办公室,专家组负责审定竞赛的命题范围、题型,制定评分办法、竞赛规则并组织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参赛名额与对象
参赛学生为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主要为化学、化工、生物、环境、材料、制药以及地质、石油、医学、农学类和其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生。参赛队分为专业队和非专业队。专业队是指化学类(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非专业队是指化工与制药类等(化工、药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等)。每校可确定1-2个队参加竞赛(专业队、非专业队各1个),指定1名教师领队参赛。各校可从三年级本科生中推荐10名优秀学生,由组委会随机抽取3名学生组成1个队参赛。
四、竞赛形式
技能竞赛分为理论测试和化学实验操作两个阶段。理论测试为上机答题,实验操作为现场演示化学实验项目。
五、奖励工作
本次竞赛设立单项奖、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单项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团体奖根据团队总成绩评出团体总分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工作,积极组织并大力支持相关教师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竞赛的具体内容、形式及其他竞赛的具体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