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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语言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湖北省语言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鄂语字[2010]9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湖北分赛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地、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并填写“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初赛。初赛由各地、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请各地、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将评选出的一等奖作品,连同“汇总表”及初赛工作总结(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组织形式、工作成效等)一并于7月10日前报送省语委办。

  三、复赛。省语委对各地各校报送参加省复赛的各组别一等奖作品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出的一等奖作品报教育部语用司参加全国决赛。

  四、表彰方式。省语委对参加省复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对有关单位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五、各地各校要把这次汉字书写大赛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学生参加这次大赛,把这次大赛作为广大学生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意识的过程,作为提高汉字书写水平的过程,作为弘扬与传承优秀中华文化的过程。

  六、有关大赛的组织形式、书写内容、书写要求及作品规格等事项按教育部语用司文件执行。

  省语委办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8号 430071;联系人:饶贵安;联系电话(传真):027-87328183;电子邮箱:ywb@e21.edu.cn。

  附件:《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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