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教基[2010]18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暴力侵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增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类似案件在我省发生,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安全管理能力和师生应对突发事件水平,构筑保护幼儿的安全屏障,为幼儿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把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按照“三铁”(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标准)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深入抓。对民办幼儿园,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不符合办园条件的非法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当地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
二、深入排查整改,进一步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排查,认真整改。要下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涉及幼儿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尤其对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幼儿园,要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落实。加大投入,完善设备。切实加大维护幼儿园安全的经费投入,保障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幼儿园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深入开展幼儿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把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家庭和社会各界参与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和构建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网络。
四、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各地、各幼儿园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