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业水价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
(2010年10月13日 川发改价格〔2010〕957号)
乐山市、广安市发改委(物价局),四川省都江堰龙泉山灌区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绵阳市武都引水工程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财务司《关于开展农业水价有关情况调研的通知》(附后)要求,经研究,确定在乐山等五个典型灌区开展农业水价有关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绵阳市武都引水工程管理局和四川省都江堰龙泉山灌区管理处侧重开展大型灌区农业水价有关情况调研;乐山市、广安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中、小型灌区各1个开展农业水价有关情况调研;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主要开展免收农业水费情况调研。
二、调研要求
1、各调研单位应按照国家三部委《通知》的调研内容要求,高度重视,确保调研质量,为国家研究完善农业水价政策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