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成本监审文书格式》的通知
(浙价成〔2010〕313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成本监审案卷管理水平,我们对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价成〔2006〕208号)附件《浙江省成本监审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成本监审文书格式》同时废止。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浙江省成本监审文书格式
一、必备文书
1、定调价监审案卷封面格式
(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案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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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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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审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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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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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审期间
| **年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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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时间
|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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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
| 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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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 件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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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监审案卷封面格式
(价格主管部门)
定期监审
案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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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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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审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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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
成本监审期间
| **年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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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时间
| ** 年 ** 月 ** 日
|
保管期限
| 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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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共 件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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