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发[2010]43号)


银川市威翔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全区建设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消防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有偿服务项目和标准的申请》(银威发[2010]01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城市火灾的早期预警,进一步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6]16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区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服务收费项目分为联网安装费(在联网调试成功后一次性收取,不含监控设备费用)、联网用户监测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你公司为联网用户提供安装和监测服务时应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予以公示。收费前须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