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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承诺的公告(2010)

  (三)办税服务承诺
  1.税务登记服务承诺
  (1)对您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对您申请复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3)对您申请办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4)对您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对您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受理后30日内办理完毕。
  2.发票办理服务承诺
  (1)对您申请续购发票、申请代开发票、申办发票兑奖、申请发票税控IC卡授权,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2)对您初次申请领购发票、办理发票核定事宜,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您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3.纳税申报服务承诺
  (1)我们提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到税务机关申报三种申报方式供您自愿选择;
  (2)对您在法定期限内的纳税申报,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3)对您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
  (1)对您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由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我们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60个工作日内审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2)对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0日内审批;
  (3)对您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接到您的退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5.其他办税服务承诺
  (1)我们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必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2)假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申请为您提供援助服务;
  (3)对您在临近下班时,在办税服务厅仍未办结涉税事项的,我们将根据需要延长办税时间,提供延时服务,直到为您办结有关涉税事项。
  (四)服务态度承诺
  1.我们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应当指导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五)办税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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