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环境保护部门重新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依据:《文化部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广东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文化厅《关于下放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六、申请表格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书》、《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游艺娱乐场所发证申请书》、《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书》、《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发证申请书》。
上述表格可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文体旅游网(http://www.szwtl.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公布深圳市游艺娱乐场所的总量布局规划;
(二)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机关进行预先审查、实地查看--公示、组织听证--正式受理。经审查同意的,准予筹建,发给《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筹建通知书》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筹建通知书》;经审查不同意的,做出书面答复;
(三)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发证申请材料--受理机关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发给《娱乐经营许可证》;经审查后不同意的,做出书面答复。
十、行政许可时限
(一)预先审查:自申请人提交筹建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