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护航”。适应国家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满足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新需要,科学地编制全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任务、重点与要求、政策与措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使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理念、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上,落实到经济建设的具体要求中。要重点围绕打造黄河金岸和建设宁东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目标任务,编制实施《沿黄城市带环境保护规划》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要按照全区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区域重点与布局,进一步明确全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功能区的发展定位和环保任务,引导各地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努力构建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各具特色、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对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鼓励当地政府在具有良好开发条件的异地园区联合创办企业,实现既发展经济又有效保护生态敏感区域的目标。
(三)实施环境宏观调控,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容”。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强化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十大铁律”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我区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严格的“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通过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腾出和扩大环境容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四)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推”。围绕把宁东基地建设成为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煤化工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的战略目标,做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环评修编工作,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宁东基地的产业布局与发展。按照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统筹协调沿黄城市带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做好各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切实把沿黄城市带和工业园区建设成生态好、污染少、能耗低、效益高的“绿色经济带”、“绿色增长极”。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资源、资金和技术,科学有序地承接东部产业分工和梯度转移,并引导和积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升级。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对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加快审批,对有利于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和技术水平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新兴优势产业项目设置“绿色通道”,对不符合规定、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建设项目设置“防火墙”,对产能过剩的行业,通过实行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方式,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