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城市裸土地面硬化绩效考评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对各市县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做出正确评价,根据《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及以上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小城镇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的绩效考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考评的依据和内容
第三条 绩效考评依据:
(一)《吉炳轩同志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的指示精神》;
(二)《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
(三)省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牡丹江现场会精神。
第四条 绩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一)组织管理:21分
1、传达贯彻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得2分。印发并召开会议传达,得2分,一种方式得1分,未传达不得分。
2、裸土地面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落实到位,并报省厅备案得3分。制定《方案》得1分,落实到位得1分,报省厅备案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
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下设办事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并报省厅备案得2分。成立机构得1分,未备案的扣1分。
4、建立了工作机制,确定了牵头部门,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得2分。未确定牵头部门的扣1分,未形成会议纪要的扣1分。
5、统计上报工作,按照省厅黑建城[2010]197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数据准确得3分。数据不准扣1.5分,未及时上报扣1.5分,未上报不得分。
6、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010年全部安排并完成的得5分。量力而行全面完成2010年度计划的得4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不得分。
7、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情况的得2分。开展检查的得1分,未开展检查的不得分。
8、宣传报道。在媒体上报道和印发简报的得2分,少一项扣1分。
(二)实施效果:79分
1、裸土地面硬化工作:32分
(1)主次干道硬化,抽查2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每条路检查2公里长。道路平整,边石顺直,道路无明显破损、坑洼、积水得8分。每发现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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