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价价发〔2010〕126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0〕978号)精神,陕西电网、榆林电网高耗能企业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