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
(陕价行函〔2010〕153号)


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我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报告》(陕新医发〔2010〕12号)收悉。按照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设特需病房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在200张总床位中开设特需病床40张,具体床位分布及价格见附件。特需病房的床位价格应向群众公示,由患者自愿选择,不得随意减少设施配置和降低服务标准。上述床位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

  附件: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表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表

等级

使用面积    (平方米)

基本设施

服务要求

床位价格

所在科室

二套间

(2间)

40

空调、彩电、电话、沙发、衣柜、饮水机、卫生间定时供热水、传呼对讲系统。

提供导医服务

150元/套日

内一科1间、

外一科1间。

单人间

(2间)

20

空调、彩电、电话、沙发、衣柜、饮水机、卫生间定时供热水、传呼对讲系统。

提供导医服务

100元/间日

内一科1间、

外一科1间。

双人间

(18间)

15

空调、彩电、电话、沙发、衣柜、饮水机、卫生间定时供热水、传呼对讲系统。

提供导医服务

60元/床日

内一科9间、

外一科9间。

注:特需病房不再收取空调降温费、取暖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