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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苏州市第六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独立进行课题研究,结合教育改革开展行动研究,组织、指导群众性教育科研的能力较强,科研工作实绩显著,在本市、区或直属学校中得到同行的认可。

  3.主持或主要承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认真进行过程性研究,按规定如期结题并取得显著成果,两项以上研究成果在省、市级刊物发表,其中有一项获得苏州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或苏州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各市、区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发动所属学校对照标准进行教育科研工作自查、总结,然后申报、初评,提出推荐名单;直属及代管学校的评选先由各单位对照条件自行推荐申报,然后由市教科院组织检查、考评。

  (二)推荐名额

  1.先进单位推荐:五市、吴中区、直属学校各6个,相城区、高新区、园区各3个,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各2个。

  2.先进个人推荐:按在职教师总数的2‰计,张家港市17名、常熟市19名、昆山市15名、太仓市9名、吴江市15名、吴中区12名、相城区7名、高新区6名、园区7名、沧浪区2名、金阊区2名、平江区2名、直属及代管学校15名。

  (三)申报材料

  1.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1)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附件1)。

  (2)《2007~2009年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总结》1份。

  (3)学校承担的苏州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目录以及立项通知书或证书复印件1份,已结题课题的成果鉴定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

  (4)2007年以来本校教师被评为市级和县(区)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名教师等证书复印件及其研究课题和主要成果简表各1份。

  (5)近三年来反映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奖励机制、资料编印、重要科研活动等情况的资料各1份。

  (6)2007年以来学校课题在省、市级刊物发表的主要研究成果目录、重要成果全文复印件以及获得的苏州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先进个人申报资料

  (1)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附件2)。

  (2)《2007~2009年个人教育科研工作总结》1份。

  (3)个人主持或主要承担的苏州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立项通知书或证书复印件1份,已结题的提供成果鉴定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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