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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负责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法人和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报送的兽药GSP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
  市(州)县(市、区)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协助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兽药GSP实施工作。
  六、实施内容及步骤
  (一)兽药GSP相关文件下发阶段。2010年7月20日前,省兽医局下发《甘肃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市(州)根据省兽药GSP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兽药GSP实施方案,并于8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兽医局监督处。
  (二)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2010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场所与设施、规章制度及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市(州)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兽药GSP宣传力度,组织辖区兽药经营企业认真学习兽药GSP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兽药GSP的精神实质,确保兽药GSP实施工作按期完成。
  (四)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2010年9月底前,省兽医局出台兽药GSP检查员选任条件、考核和管理制度,各市(州)、县(市、区)按照要求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
  (五)开展培训
  1.2010年10月20日前,省上对各市(州)县(市、区)兽药GSP师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2.2010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对所辖兽药经营企业的法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GSP制度实施工作培训。
  (六)开展兽药GSP验收准备,验收申请和验收工作
  1.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改造和验收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2011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经营生物制品的兽药企业,统一组织进行兽药GSP验收申报工作;
  3.2011年5月份起,省兽医局组织对全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验收工作;
  4.2011年6月-2012年2月底前,各市(州)组织对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验收工作;
  5.2011年7月份起,省级对已验收通过的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七)实施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2012年3月1日起,强制全面实施兽药GSP,各市、县(区)开展“非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活动”,依法对非兽药GSP经营企业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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