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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教办〔2010〕30号)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适应甘肃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宣传、服务作用,从2010年10月1日起,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甘肃教育信息网”进行系统升级,更名为“甘肃省教育厅” (http://www.gsedu.gov.cn)。“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将突出省教育厅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能,增设“教育在线”视频窗口和“厅长信箱”栏目。为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开展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教育厅门户网站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把网站建设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抓好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甘肃省教育厅”网站由省教育厅主办,省电化教育中心承办。厅办公室代表教育厅指导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新增栏目“厅长信箱”的管理运行。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负责本处室、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定期更新工作。省电教中心负责网站的软硬件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

  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和更新工作。要指定专人及时主动向“甘肃省教育厅”网站报送新闻信息和工作动态。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做到重要信息不遗留,涉密信息不上网。机关各处室每月要至少上传4条工作动态并定期更新本处室业务工作信息,各处室信息报送和网页建设更新状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厅办公室将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省电化教育中心负责网站新闻信息的采集、播发、更新工作。在主动积极采集信息的同时,做好对各单位报送的新闻信息内容的审查工作和网页内容的更新工作,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厅办公室报告。

  三、各处室、各单位尽快确定本单位1名信息联络员,务必于2010年9月28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QQ号、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报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何是锡 0931-8721227,手机:138933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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