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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推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横向联网有关政策制度制定省内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全省横向联网推广计划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沟通协调解决横向联网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1、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根据全国统一的财政与人民银行之间的联网接口标准,组织财政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等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横向联网推广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省级财政部门横向联网工作;加强系统内的业务培训;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全省系统内横向联网推广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
  2、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做好全省系统内横向联网推广的相关事宜;加强系统内地方业务培训,指导省以下国税部门各级开展横向联网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反馈省内全省系统内联网推广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
  3、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责
  根据全国统一的税务与人民银行之间的联网接口标准,组织地税系统接口软件的开发等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全省地税系统横向联网推广的相关事宜;加强系统内地方业务培训,指导省以下各级地税部门开展横向联网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全省系统内横向联网工作推广中的情况和问题。
  4、人民银行的工作职责
  建立与银行业间的横向联网工作机制,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厦门)办理电子缴税业务实施组织和管理;加强系统内的业务培训;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全省系统内及各银行在横向联网工作推广中的情况和问题;负责税务(国税、地税)、银行、纳税人“三方协议”信息核对的批量转发工作;不定期以福建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简报的方式及时通报横向联网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二、 建立横向联网工作协调机制
  (一)问题反映机制
  对于在上线横向联网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按照逐级向上反映的原则办理:
  1、各级财政部门在横向联网工作中遇到的业务、技术问题,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汇总后分别反馈到财政部国库司、信息网络中心。
  2、各级税务部门在横向联网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分别由省国税局、地税局汇总后统一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叫中心反映。
  3、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横向联网工作中遇到的地方特殊业务、MQ通道技术问题,分别由人行国库处、科技处汇总后分别反馈到人民银行国库局、科技司。
  4、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横向联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信用社)税收收入联网工作机制指引>的通知》(银办发[2007]244号)文件的精神,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银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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