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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5.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对工作及社会公益事业热心。
  (二)选聘程序
  1.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省财政厅会计处。
  申报者可登录福建省会计信息网下载申报表电子版,网址:http://cz.fjkj.gov.cn。
  2.所在单位审核。请所在单位予以审核把关,并在《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3.省财政厅审定。我厅将依据聘任条件,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对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我厅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聘期两年,可续聘。
  联系人:刘屏萍
  联系电话:0591-87097147
  通讯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附件
  福建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现从事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执业资格)及取得时间 
学       习      经      历
起 止 时 间毕 业 院 校学历层次专业
    
    
    
    
工      作       经       历
起 止 时 间工  作  单  位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职务或职称
    
    
    
    
有何业务技术专长、重要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著作译著 
单位    意见 财政部门意见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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