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达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768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公共事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深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将对各区达标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各区、街道级技术服务机构(2009年验收过的机构以及申报国家示范站的机构除外)。
二、 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1日-12日
三、 检查内容
按照《深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一览表》、《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南》等要求,结合技术人员科技大练兵活动,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形象标识、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以及技术人员业务知识进行全面检查。
四、 检查要求
(一) 检查形式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人员现场考核等形式。
(二) 各服务机构填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岗工作人员情况表》,各区人口计生部门汇总,于10月28日前把电子版发至hyszjs@126.com,原件加盖公章,现场检查时提交。
(三) 各服务机构需要准备的资料
1. 在岗人员各类资质证明以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2. 近一年内的计划生育手术病历,手术相关登记本,相关检验项目登记本。
3. 未开展手术的,准备近一年妇科普查资料、查环查孕登记资料。
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查表》中所涉及的文件资料。
5. 医疗废物处理有关协议书、物品交接登记本、经费结算发票或收据、承接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有关资质证明资料。
(四) 检查组随机选一名医生、一名护士进行大练兵学习测试
请各区、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