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建科函〔2010〕90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建科函〔2010〕676号)下发后,各市陆续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定于10月下旬开展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
(二)《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抽查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在建工程现场和在售建设项目现场;
(三)《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抽查办法生效之后的在建工程和在售项目;
(四)《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着重检查市、县城和建制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
(五)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着重检查《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
(六)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着重检查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控制情况;
(七)建筑业节能降耗实施情况,着重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10〕196号)执行落实情况;
(八)“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落实情况。
二、检查对象
以市为主,包括县、区、建制镇。
三、检查城市及分组
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7个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检查淮南市
第二组:检查池州市
第三组:检查滁州市、蚌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