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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重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0年10月8日起施行。

  附件:
  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重点企业认定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公司性质

□国有  □民营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  □其他:        

主营业务

范围

 

注册资金

(万元)

 

上年度资产

总额(万元)

 

企业股本

结构

前三位

股东名称

所占股份比例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座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E-MAIL

 

上年度企业

净利润

万元

上年度企业

上缴所得税

万元

上年度企业

上缴营业税

万元

上年度企业

上缴增值税

万元

员工总数

 

大专以上

员工

   人,

占比  %

本科以上

管理人员

人,

占比  %

主要资质

和嘉奖

□软件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规划布局重点企业

□出口10强企业  □市服务外包重点企业 □其他                       

信用评估等级(注明评估机构名称)

 

上年度商务部网上合同登记协议金额

万美元

上年度商务部网上合同登记执行金额

万美元

软件出口

外汇收入

折合万美元

2007年     

汇率:1:7.3

2008年     

汇率:1:6.83

2009年     

汇率:1:6.83

 

 

 

主要客户

客户名称

年合同执行金额

(万美元)

出口类型请注明

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等

   
   
   
   

获得国际

标准认证

名称

时间

 

 

 

 

 

 

主要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

名称、地点

运营规模(人数、面积平米)

  
  
  

承诺

本人确认并承诺以上材料均为真实、有效。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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