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出台《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手册》,改进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程序、内容,细化落实监督责任,规范监督人员的监督行为;二是修订《重庆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着力强化市和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三是采取多种方式从业务能力、执法水平等方面加强对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市场与现场联动促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技术保障体系和标准化建设。一是狠抓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解决好安全生产照“图”(方案)施工、按标准验收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钢管、扣件、定型产品、防护用品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入场检验;三是研究制定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期定额指南,修订出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四是开展好2010年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五是召开标准化现场会,加强交流学习,督促指导参建单位照标准图例施工。
(四)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手册》,明确深基坑工程、高支模工程、脚手架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方法、要点及相关要求;二是针对各地前期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解决;三是认真总结各地区、各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和好典型,系统研究安全生产的规律;四是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建档立案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达标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实效。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装备优良、训练有素、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充实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优化应急救援装备,以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同时根据实际聘请专家,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六)继续强化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加大政府宏观管理力度,努力建立“政府统一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培训为主,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把建筑企业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和一线作业人员准入管理的基本要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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