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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10〕194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8月30日至9月3日,市政府组织了市农业局、市农办、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畜禽污染整治工作情况

  从总体上看,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较好地推动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仓山、晋安、福清、闽侯、罗源、连江等县(市)区都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福清市由市长担任组长,形成“镇街党委政府主导、龙江整治办和水源保护办协调、市直相关单位配合、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参与”的全民治理机制;连江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闽侯县纪委、监察局和效能办成立了畜禽污染整治效能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关于对闽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展情况开展效能督查的通知》,实行整治工作进度“每周一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都高度重视,经常深入乡镇检查、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是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市)区环保、农业、国土、建设、效能、督查、财政等职能部门,都能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重点乡镇畜禽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要求乡镇定期上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仓山区政府多次组织执法局、环保局、国土局、农林水局、电业局等部门或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邀请市国土监察支队参加,强制拆除不配合搬迁工作的养猪场,目前已累计出动1300多人次,较好地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是扶持引导,推进转产转业。各级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养殖户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扶持山区农民投资建设“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较好地解决了养殖户转产转业问题,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福清市出台了《关于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通知》,要求各街镇、相关部门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畜禽养殖污染不出现反弹,并从国家下拨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1140万元资金用于对禁养区以外的102家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较好地控制了畜禽养殖污染。连江县对部分乡镇制定了拆迁奖励措施,对按时完成拆迁任务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激励机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回潮。罗源县扶持拆迁后的养殖户发展食用菌、茶叶、油茶、大棚蔬菜等生产。晋安区引导拆迁后养殖户发展中草药和花卉苗木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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