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加强爆破作业通风管理。起爆前应认真检查爆破作业地点的情况,确认作业通道和撤离路线安全畅通、现场其他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爆破后必须先开动局部通风机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经检测空气质量满足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井下炸药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
(六) 按规范要求开展通风系统检测。矿井通风系统(矿井总风量、矿井有效风量、矿井有效风量率、机站风量、机站风压等)应每年测定一次,遇到矿井生产或通风系统重大改变时亦应进行测定。矿井总进风量、总回风量和主要通风巷的风量,应半年测定一次。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温度、湿度和风速等)每季度至少测定一次。对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应每班进行检查,对多机站风机运转情况应每周进行巡查,有自动监控及测试的主要通风机或多级站计算机远程集中控制系统每两周应进行一次自控系统的检查。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每季应测定一次。井下空气成分的取样分析,应每年进行一次。应经常检查局部通风、通风构筑物和防尘设施。企业 没有能力进行通风系统检测的,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此项工作。检测机构要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检测检验任务,对检测结果负责。
(七) 全面开展矿井通风系统鉴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通风系统鉴定。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指标(风量风速合格率、风质合格率、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合格率、矿井有效风量率、风机效率和风量供需比等6个指标)、综合指标和辅助指标(单位有效风量所需风功率、单位采掘矿石时的通风费用和年产万吨耗风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没有能力进行系统鉴定的,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这项工作。今后,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延期换证时,评价单位出具的验收或者现状评价报告应将通风系统指标鉴定作为通风系统定量评价内容之一。
(八) 加快建设数字化通风系统。数字化通风系统是数字化矿山建设的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实现风机的远程启停控制和反转控制、风机的远程调速控制、主要进回风巷道风量监测显示、风机过载自动保护、监测数据记录保存、统计及报表打印输出、通风系统状态参数的网络发布等,实现数字化通风系统能有效解决通风测量工作繁重、反馈信息数据滞后、通风系统效率精确度低等问题,实现系统局部或整体的可控性和可视化。各企业要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将数字化通风作为数字化矿山建设的重要内容,加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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