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10]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艺〔2010〕17号)精神,决定举办第二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
本届展演活动分为各地展演和集中展演两个阶段。各地展演阶段活动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组织。我厅将按照“随机抽样”的办法,组织有关专家赴各地抽选参加现场集中展演的代表队,于2010年11月上旬在襄樊市举办全省集中现场展演活动。请按照《第二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实施方案》(附后)要求,组织参加本届展演活动。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第二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办好第二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挥学校艺术教育独特的育人功能,提高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中小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突出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组织机构
主办:省教育厅
承办:省电化教育馆
襄樊市教育局
三、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高中、初中、小学)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届展演活动内容为“合唱”和“校园集体舞”两个项目。
1、举办班级合唱和校园集体舞体验活动。本届展演活动以班级为单位,以音乐课和课外活动为活动载体,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合唱和校园集体舞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