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语言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决赛的通知
(鄂语函[2010]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10〕3号)精神,定于2010年11月上旬举办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赛和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二、比赛时间
2010年11月10日-11日;11月9日下午报到。
三、比赛地点
本科组,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大礼堂;
专科组,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5楼。
四、大赛预备会
时间:11月9日晚7:00;地点:武汉理工大学接待中心多功能厅;参加人员:各校领队,大赛工作人员。
五、报到地点
武汉理工大学接待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狮路159号;电话:027-87651571。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参赛学校认真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赛参赛确认表》(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报省语委办确认。
2.请各学校领队将参赛选手的配乐文件及诵读文本一并于10月 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承办单位电子信箱。配乐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学校名称+选手姓名+曲名.mp3),诵读文本为纯文本文件(文件名为:学校名称+选手姓名+诵读篇目.txt)。
3.比赛期间,参赛选手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备资格审查。
4.领队、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伙食费由举办单位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5.请各参赛学校领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比赛期间和往返交通安全。
省语委办联系人,饶贵安;电话(传真),027-87328183。
武汉理工大学联系人,郑文锦;电话,027-87658163;传真,027-87859014;电子信箱,7517452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