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探索建立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1、加强县域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2、地方政府依法增加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3、地方政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筹资政策,激励地方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资金投入。4、地方政府加强政策引导,统筹使用中央和省在县域内相关项目的经费,主要投向均衡发展;5、地方政府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并确保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六)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1、研究制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评价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2、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库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逐步建立和完善经常性、过程性、客观性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机制。3、进一步完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布制度。
二、探索职业教育公益性的实现途径
(一)探索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巩固和扩大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2、探索建立职业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1、实施中等职业教育“319工程。2、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增加投入,进一步改善县级职教中心的办学条件。3、加大职业教育专项投入。4、加强职教园区管理,提高建设效益和运行管理。5、探索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
(三)改革职业教育办学体制。1、坚持政府主导发展职业教育。2、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完善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合作共赢。3、实现由政府办学向社会多元化办学、由政府投入向社会多元化投入为主转变,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人才培养与岗位能力对接。4、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城市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展合作领域和规模。5、探索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学校与企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1、继续推进职教园区建设,促进职业教育规模化、园区化。2、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3、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构建职业教育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制度框架。4、修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加强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探索“校企合作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三证融合”的毕业制度。5、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研究制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