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试点评审确定。省教育厅将按照分项申报、分类评审、协商论证、综合平衡、统一部署的原则,优先选择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试点方案,综合形成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湖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对未列入国家和省总体方案的试点,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对于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地区和单位,省教育厅将根据综合改革的需要和各地各学校试点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省教育厅还将把各地申报改革试点工作与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效衔接,统筹考虑。
4、关于申报时间。请各地各学校于10月15日前将改革试点方案及汇总表和申报表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苏清城,联系电话:87328130,电子邮件:hbsjytzfc615@yahoo.cn)。
附件:1、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2、
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略)
3、地方(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综合汇总表
4、地方(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申报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申报指南
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2010-2020年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和
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教改函〔2010〕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参与教育体制改革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师生员工首创精神,探索教育培养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圆满完成湖北三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特提出如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一、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1、以县域为单位,以乡镇为重点,合理规划学校布局。2、合理制定学校建设标准,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学校装备水平。3、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现有的项目,提高综合效益。4、在县域内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的标识。5、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6、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制度,实施学生学籍和成长状况的网络化管理。7、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校长职级制度和职业资格任职制度。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推动形成“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家校沟通、社会监督”的中小学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