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一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鄂教高[2010]20号)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加强高校师范专业(包括师范专业方向,下同)教学实践工作,切实提高师范生教学技能,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充分利用湖北高等学校师范教育联盟这个平台,通过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展示我省高校师范专业教学改革的成果,培养师范类大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举办,湖北高等学校师范教育联盟承办,由华中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成立第一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组委会下设专家组和竞赛办公室。组委会主要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审定竞赛的命题及评分办法、聘任专家组成员等工作;专家组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事务。
三、参赛对象与名额
参赛学生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专科全日制应届毕业年级学生。本科院校每校可选送3名本科学生参加决赛(每个学科类别1名),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选送3名学生参加决赛。
四、竞赛形式和学科构成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决赛由湖北高等学校师范教育联盟轮值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校内初赛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决赛分本科组和专科高职组进行,本科组决赛分文科、理科、艺体三个学科类别,文科类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地理。理科类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体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专科高职组不分学科类别。
五、竞赛内容和分值
竞赛由教案、模拟授课和即席讲演三个单项比赛构成。比赛总分数为100分,其中教案项目比赛满分20分、模拟授课项目比赛满分60分,即席讲演项目比赛满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