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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江西保监局,省、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学习宣传新《保险法》是当前保险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新《保险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新《保险法》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本单位本部门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相结合,与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新《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有效推动新《保险法》的贯彻执行。

  (二)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成立新《保险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周密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负责辖内本系统的新《保险法》学习宣传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协调安排,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普及保险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保险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广大保险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要为新《保险法》学习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与保障。省、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组织,精心策划,整合行业力量,发挥行业优势,形成行业合力,提高学习宣传的整体效果。要加强与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新《保险法》的宣传热潮。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宣传活动的信息报送,及时沟通、总结交流宣传活动经验。

  (三)务求实效,改进服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新《保险法》学习宣传工作的检查,防范学习宣传走过场。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各会员公司新《保险法》学习宣传工作评估,挖掘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行业学习宣传成果和经验,不断把新《保险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各保险公司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适应新《保险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保险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要着力解决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完善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信息披露,通过社会监督促进保险行业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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