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办一个专栏
充分利用自身宣传资源,在江西保险网和《江西保险》上分别开设保险知识教育专栏,介绍新
《保险法》相关法律知识,并编辑《江西保险》“新
《保险法》专刊”。加强与省内有关媒体联系,开办保险法制宣传专栏。
此项工作由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3.举办一次培训
组织动员全行业认真学习新
《保险法》的法律全文,逐步弄懂、吃透法律精神,牢牢把握新法的精髓。邀请保险法学专家,对全省保险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举办一次视频培训,并邀请有关媒体记者参加培训。同时,将新
《保险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全省保险高管人员培训课程。各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公司系统从业人员的新
《保险法》培训。
此项工作由江西保监局、省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6月-9月中旬):专题宣传。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好专题宣传活动,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加强典型宣传和案例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效果。主要活动:
4.刊发一次专稿
选择一家发行量大、受众面广的报纸媒体,刊登一次新
《保险法》方面的专稿,重点介绍新
《保险法》基本知识、修订的时代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典型案例以及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普及保险法律知识,提高保险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此项工作由江西保监局、省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5.承办一次讲座
抓住省委省政府确定2009年为江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学习年的契机,加强与省委党校或省直机关工委党校联系,争取把
保险法知识教育纳入省委党校和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的必修课程,并争取邀请中国保监会有关领导向参加党校培训的领导干部开展一次保险知识讲座,重点宣传讲解新
《保险法》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