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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开展新《保险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新《保险法》,普及保险知识和保险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保险法律意识,倡导科学理性消费保险理念,提高社会公众保险消费能力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增强保险经营管理人员和保险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提升保险市场规范发展的法制化水平,促进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切实有效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实现我省保险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

  学习宣传活动主题是:树立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切实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学习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4月-5月):广泛动员和全面启动。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组织全行业认真学习新《保险法》,全面启动新法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新《保险法》的基本知识,形成新《保险法》的宣传热潮。主要活动:

  1.确定一个宣传日

  中国保监会确定5月为保险宣传月,5月最后一周为全国性的保险宣传周。结合江西实际,经局领导批准,5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保险宣传日。宣传月期间,各保险经营机构营业场所要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宣传周期间,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营业办公场所要有新《保险法》宣传彩虹门,各级保险经营机构场所要有免费发放的新《保险法》宣传折页;宣传日当天,在各保险机构营业场所开展咨询活动,并分别选择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至少各一家刊发新《保险法》宣传标语。

  此项工作由江西保监局,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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